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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兴市“创新券”使用政策!

2021-10-15
发布人:博尔玛创新园
阅读量:481
【导读】
创新券是政府向企业、创业者无偿发放,用于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创新服务、自主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一种“有价凭证”。

什么是创新券?

创新券是政府向企业、创业者无偿发放,用于向科技服务机构购买技术创新服务、自主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的一种“有价凭证”。


Q:创新券的支持范围有哪些?


创新券支持范围覆盖技术创新全过程,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创新载体(含市外的创新载体)为本市的企业和创业者提供的合作开发、委托开发、科技评估、技术查新、测试分析、产品设计、技术培训、知识产权服务等。



Q:创新券的支持对象有哪些?


(1)在市本级注册的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、财务管理规范、无不良诚信记录,与开展科技合作的创新载体无任何隶属、共建、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的企业。

(2)在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、大学科技园、众创空间等泛孵化器的创业者。



Q:创新券申领使用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?


首次申领使用创新券可在“浙江科技大脑”办事大厅中的“创新券应用推广服务”上向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科技管理部门提交用户注册申请,在地方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,就可以在平台上申领使用创新券了。

具体操作为:

(1)首先在登录用户页面后选择点击“申请创新券”,填写完“创新券申请表”后,在线提交当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。

(2)待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,然后可选择点击“预约服务”,在平台上选取合适的服务机构预约相关服务,待服务机构确认后,就会在线生成“服务协议”。

(3)在服务协议完成后,选择点击“申请使用创新券”,在平台上填写好“创新券使用申请表”,上传相关的凭证材料并提交当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。

(4)在当地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,就会进入当地创新券补助资金拨付流程了。通过全程网上审兑真正实现了创新券政策享受的“跑零次”。



Q:创新券申领使用有哪几个原则?


一是“先领先得”原则,每年科技部门会根据资金预算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创新券的兑付,企业或创业者可及时通过平台申领创新券。

二是“限期使用”原则,每次申领的创新券都有有效期限,一般不超过一年,过期予以收回。申报周期内每个企业、创业者可多次申领创新券。具体有效期以各县(市、区)的创新券政策为准。企业或创业者应该根据自己实际的需求进行申领,来避免申领后无法在有效期内使用完而被回收的现象。

三是“最高限额”原则,申报周期内每个主体申领创新券都有一个最高额度,一般企业不超过20万元,创业者不超过10万元。不同区域的主体在周期内申领创新券的最高额度以各县(市、区)的创新券政策为准。